涂赢天下讯:2025年8月15日,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〔2025〕4号,对宋金留内幕交易及建议他人买卖 “正丹股份” 行为作出处罚。 正丹股份主营业务涉及精细化工行业和环保新材料行业,主要产品包括偏苯三酸酐(TMA)、偏苯三酸
涂赢天下讯:2025年8月15日,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〔2025〕4号,对宋金留内幕交易及建议他人买卖 “正丹股份” 行为作出处罚。
正丹股份主营业务涉及精细化工行业和环保新材料行业,主要产品包括偏苯三酸酐(TMA)、偏苯三酸三辛酯(TOTM)、乙烯基甲苯(VT)、均四甲苯等。其中,TMA是一种重要的高分子有机化合物,属于精细化工行业细分领域的高端产品,被广泛应用于环保增塑剂、高端粉末涂料、高级绝缘漆、高级润滑油及高温固化剂等,可提升相关产品的耐热性、耐腐蚀性、抗挥发性、耐高温等性能。
经查明,2024年4月6日至4月15日为正丹股份一季度业绩预告相关内幕信息敏感期。宋金留曾任正丹股份副总经理,退休后担任市场经营顾问,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,他与内幕信息知情人、正丹股份董事长曹某国多次一同出差。在此期间,宋金留使用本人账户买入“正丹股份”247,400股,买入金额1,380,890元,内幕信息公开后卖出73,900股,持有余股173,500股,经测算,获利金额2,407,812.29元 。同时,2024年4月8日,宋金留电话建议宋某凤买入“正丹股份”,4月9日至4月15日,宋某凤使用账户买入“正丹股份”81,700股,买入金额499,407元。
安徽证监局认为,宋金留的行为违反《证券法》相关规定,构成内幕交易、建议他人买卖证券行为。尽管宋金留在听证中提出多项申辩意见,如非内幕信息知情人、买入股票依据自身专业能力和公开信息、不存在建议他人买卖行为以及罚款过重等,但安徽证监局经审查,对其意见均不予采纳。
最终,安徽证监局决定:对宋金留内幕交易行为,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 “正丹股份”,没收违法所得2,407,812.29元,并处以7,223,436.87元罚款;对宋金留建议他人买卖“正丹股份”行为,处以600,000元罚款。综合两项违法事实,对宋金留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“正丹股份”,没收违法所得2,407,812.29元,并处以7,823,436.87元罚款 。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款,若不服处罚,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